大搞权钱交易,韦升安被逮捕
最高人民检察院7月30日消息,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政协原党组成员、副主席韦升安(副厅级)涉嫌受贿一案,由广西壮族自治区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,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。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,由玉林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。日前,玉林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韦升安作出逮捕决定。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。
韦升安(资料图)
公开资料显示,韦升安,男,壮族,1964年11月生,广西钟山县人,1988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,1988年7月参加工作,广西师范大学中国近现代史专业毕业,在职研究生学历,工学学士,经济师。
韦升安曾任贺州市国土资源局局长、党组书记,贺州市平桂管理区党工委书记,贺州市委常委、政法委书记等职,2021年10月,他任广西贺州市政协副主席。
2024年1月19日,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监委消息: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政协党组成员、副主席韦升安涉嫌严重违纪违法,正接受自治区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。7月,韦升安被“双开”。
经查,韦升安丧失理想信念,背弃初心使命,对党不忠诚不老实,对抗组织审查;违背组织原则,在组织谈话、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;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;既想当官又想发财,违规从事营利活动;把公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,大搞权钱交易,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采矿权承包、工程款拨付等方面谋利,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。
韦升安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、组织纪律、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,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,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、不收手,性质严重,影响恶劣,应予严肃处理。依据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》等有关规定,经自治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自治区党委批准,决定给予韦升安开除党籍处分;由自治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;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;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,所涉财物一并移送。
极目新闻综合高检网、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监委网站、人民网
(来源:极目新闻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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